中俄签署30年天然气购销合同
星期一, 26 五月 2014

5月21日,在国家主席习近平和俄罗斯总统普京的共同见证下,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能源局局长吴新雄与俄罗斯联邦能矿部部长诺瓦克代表中俄两国政府签署 《中俄东线管道天然气合作项目备忘录》;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董事长周吉平和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总裁米勒签署《中俄东线管道供气购销合同》。

根据合同,从2018年起,俄罗斯开始通过中俄天然气管道东线向中国供气,输气量逐年增长,最终达到每年380亿立方米,累计合同期30年。

合同约定,主供气源地为俄罗斯东西伯利亚的伊尔库茨克州科维克金气田和萨哈共和国恰扬金气田,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负责气田开发、天然气处理厂和俄罗斯境内管道的建设。中国石油负责中国境内输气管道和储气库等配套设施建设。

中俄东线管道供气购销合同签订,是在中俄两国领导人亲自推动和大力支持下,在两国政府直接指导和参与下,在双方企业长期共同努力下实现的;是中俄两国建立全面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深化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又一重要成果,充分体现了互信互利原则。

中俄天然气合作将加快俄罗斯远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油气资源开发,实现出口多元化。俄罗斯进口天然气目标市场主要是我国东北、京津冀和长三角地区,满足中国国内能源消费增长、改善大气环境、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促进能源进口多元化等需求,并带动沿线地区相关产业发展。

会后,周吉平表示,中俄天然气合作协议的签署前后历经近20年,政府、企业和专家学者为此付出了大量心血。中俄两国经济具有很强的互补性,互利共赢是 油气战略合作的基础。中国石油将和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一道,按照签署的文件和协议落实相关工作,确保项目圆满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