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丝路基金作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访丝路基金董事长金琦
星期五, 28 四月 2017

28个月,相对于古丝路悠悠两千年,或许只是弹指一挥间,但丝路基金就是用这短短两年多时间,为续写“驼铃古道丝绸路”的新时代辉煌增添了浓墨重彩的画卷。

伴随着“一带一路”建设进入快车道,自2014年12月29日起步运行的丝路基金,也乘着开放、共建、共享的东风,按照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运行原则,切实发挥了以中国资金实力支持“一带一路”建设、促进沿线国家互联互通的重要作用。

“自创立以来,丝路基金与境内外投资者密切合作,通过以股权为主的多种市场化方式,参与并陆续推动了一批重大项目落地,截至目前已实现签约项目15个、合同投资金额约60亿美元,专业化的投资能力得到了国际投资界的广泛认可。”丝路基金董事长金琦近日在接受本刊记者独家专访时这样表示。

这是金琦第三次接受《中国金融家》采访。从2015年首次以董事长身份亮相全国人大记者会并登上本刊封面揭开丝路基金面纱,到2016年接受本刊回访畅谈公司前景和业务发展,再到如今介绍丝路基金两年多来的投融资实践与创新,从金琦的一次次讲述中,记者感受到丝路基金努力成长为“一带一路”建设重要投融资平台的坚定信念和务实行动。

两年多来,丝路基金在“一带一路”建设中重点拓展了哪些领域的业务?主要的投资方式有什么?如何体现大跨度多元化特点?又怎样构建高效安全的投资管理体系?就让金琦带领我们再次走近丝路基金,去探索这些深层次问题的答案。

以实际行动实现“一带一路”建设目标

“一带一路”这个创造性的“中国方案”,为深化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国际合作提供了平台。在金琦眼中,“一带一路”倡导的是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互联互通,具有强大的包容性和互动性,而资金融通是其中的重要支撑。金融业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着基础性的支持作用,同时“一带一路”建设也为金融业发展提供了广阔平台。

金琦告诉记者:“作为我国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专门设立的中长期开发投资机构,丝路基金起步运行两年多来,始终坚持支持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战略定位,紧扣‘一带一路’建设重要领域和关键节点,积极开拓业务,全面投资布局,创新发展模式,以实际行动执行着‘一带一路’建设目标,践行着合作共赢、开放包容的发展理念。”

据她介绍,目前丝路基金已在“一带一路”沿线跟踪并储备项目100多个,范围覆盖俄蒙中亚、孟印缅、东南亚、南亚、西亚北非、中东欧等重点区域和国家。

丝路基金首单投资即投向位于中巴经济走廊的清洁能源项目——支持三峡集团投资建设卡洛特水电站项目。在中俄能源合作中,丝路基金先后购买了亚马尔液化天然气一体化项目9.9%股权并提供专项贷款,入股了垂直一体化天然气处理和石化企业西布尔公司;在西亚北非方向,丝路基金携手哈电集团投资迪拜Hassyan清洁燃煤电站项目,开启了“一带一路”沿线重要的中东市场;在中亚地区,丝路基金与哈萨克斯坦有关部门共同设立中哈产能合作基金,以点带面覆盖中亚市场;在欧洲方向,丝路基金支持中国化工投资意大利倍耐力公司进军高端制造业,并与德国、塞尔维亚等国家签订了投资合作框架性协议。

持续创新投融资模式

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实践中,丝路基金坚持从一个个具体项目入手,扎实开展投资实践,探索积累经验。

金琦表示:“丝路基金投资体现出了大跨度多元化的特点。从地域上看,以‘一带一路’为重点,项目分布覆盖面广阔;从行业上看,全行业各领域多元化发展;从投资方式上看,股权、债权、贷款和基金等品种多样配合;从合作伙伴上看,境内外政府部门、企业与金融机构层次多元。”

“丝路基金根据企业和项目实际需求来设计和考虑不同的投融资方式,以使投资效益及项目建设发展成果达到最优化。”金琦对记者坦言,之所以采取以股权为主的多种市场化方式,主要是因为以往我国企业“走出去”主要依靠贷款融资支持,直接投资比例较低。随着“走出去”向纵深发展,企业除了单纯的工程承包之外,开始越来越多地开展管理运营,需要有中长期权益资本的支持。而丝路基金的优势是能够提供股权投资,开展绿地和棕地等项目股权出资、企业并购和资产收购股权出资,通过增加企业资本金发挥杠杆效用、增信作用和示范效应,带动更多资金投入到项目中,从而丰富项目资金来源,推动项目采用更符合各方利益的融资模式,实现投融资效益的最大化。

目前,丝路基金的股权投资占投资总额之比达到72%。据粗略测算,在大型基础设施项目中,股权投资能够带动约14倍的各层级债权投资,截至目前,丝路基金的投资已带动超过800亿美元项目总投资。

在此基础上,对于一些资金需求量大的项目,丝路基金还会在参股的同时,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联合起来配套发放项目贷款,通过“股权+债权”的方式实现企业和丝路基金的“双赢”。“一方面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开发降低了资产负债率,获得了大量资金的支持;另一方面丝路基金投入的资金形成了相互补充和配合,兼顾了风险与收益的平衡。”金琦解释道。

金琦特别提到丝路基金投资的阿联酋迪拜Hassyan清洁燃煤电站项目。这是“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一个典型案例,兼具战略意义、合作效应和商业价值。她向记者详细介绍了这个项目以及丝路基金的创新实践:首先,与项目所在国发展规划紧密结合。作为中东地区第一个燃煤电站,项目有力推动了阿联酋丰富和优化以油气为主的过于单一的能源结构,同时作为迪拜第一个大型电力PPP招标项目,对在中东地区推广PPP模式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二是股权投资发挥了增信和杠杆作用,撬动更多贷款资金进入项目。丝路基金作为项目业主并提供贷款,有力提高了项目的信用保障能力,推动中资金融机构参与银团贷款,共带动了约16亿美元中方银行信贷。三是丝路基金的股权投资帮助哈电通过项目实现了国际投资运营的突破。此外,项目本身也具有很强的商业价值。这个项目融资结构设计新颖,完全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专业运作,各方风险收益合理捆绑,约定了合理的投资回报,并获得了Project Finance International (PFI) 和IJ Global“2016年度电力交易”大奖。“这是对参与这个项目的境内企业及金融机构的充分认可。”金琦说。

除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外,基金投资是丝路基金正在积极探索的一种全新的投资模式。金琦对记者介绍,目前主要有三种类型的基金:

一方面,利用丝路基金现有机制和管理安排,中外双方协商共同建立了专项合作基金,双方约定了基金出资、项目推荐、政府担保和政策配套等责任,保障特定领域项目顺利推进。

丝路基金牵头与哈萨克斯坦有关部门共同组建的中哈产能合作专项基金,就是此类专项基金的代表。金琦告诉记者:“这类基金的特点是管理成本低、运作方式灵活,有利于我国‘一带一路’建设与其他国家发展规划相对接,在投资所在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目前,中哈双方正就基金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积极协商,并将尽快实现专项基金首批项目落地。

另一方面,与其他国际多边机构合作,投资于其发起设立的联合设立基金。在金琦看来,这种基金有助于利用国际多边机构成熟的管理经验、项目资源和国际影响力,投资管理符合国际通用标准和准则。

目前,丝路基金已作为有限合伙人加入国际金融公司(IFC)亚洲新兴市场基金。该基金主要投资于亚洲新兴市场国家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制造业、农业、服务业、能源资源、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这将有利于丝路基金快速拓宽在亚洲地区的投资领域和行业覆盖面,较好地实现盈利性和安全性的平衡。

最后是参与投资成熟的商业基金。金琦表示:“成熟的商业基金一般专注于某些特定行业、运作模式成熟、市场资源丰富。投资这类基金有利于开拓行业布局,实现利益共享与风险共担,也便于尽快融入国际金融市场。”

她告诉记者,2016年丝路基金作为基石投资人投资了专注于科技、医疗、环保等新兴行业投资的中法FC Value Trail基金;同时作为CO-GP参与基金治理,通过创新合作机制,在促进中国与欧洲贸易往来和相互投资的同时,引入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助力中国新兴产业发展。丝路基金还参照上述模式正在与有关国家和地区以及其他国际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开展共同合作。

构建规范高效、合规安全的投资管理体系

“风险与投资行为相伴相生,是任何一个投资机构都需要始终面对的课题。”在采访中金琦对记者强调,作为国际股权投资领域的新机构,丝路基金从创立之初就认识到,要在竞争激烈的国际投融资领域立足,获得行业认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必须以行业标准构建专业规范高效的投资管理体系。

金琦说:“运行两年多来,丝路基金一直在探索如何建立符合中长期开发投资特点的,涵盖投、融、管、退各阶段各环节的管理体系,始终注意把风险管理嵌入投资管理体系的内核之中,在项目全流程管理的各个环节,贯穿对风险的识别、判断、评估和应对安排,确保公司经营审慎、合规、稳健、安全。”

在项目选择和评估中,丝路基金遵循市场原则,以较优质的投资回报来衡量和筛选优质项目,同时坚持丝路基金作为财务投资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要求企业作为投资和运营主体,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治理结构,明确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责任。

她介绍,项目筛选入库并进入实质性谈判时,丝路基金项目团队会坚持以商业化方式和相应的市场规则设计合理的投资结构,约定合理的投资回报,争取各方投资主体绑定共同利益,确保各投资主体各方权、责、利的统一,在投资协议中明确所投资金有对应的风险覆盖和安排。

金琦进一步表示:“在大型项目中,丝路基金还会考虑加入多个金融机构组成的银团,联合提供贷款资金支持,对冲和平衡股权投资风险。对于投资所在国政府重点推动的、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项目,丝路基金则通过推动政府层面协调,多方争取投资收益保障,具体包括利用所在国吸引投资的优惠政策,主动争取主权担保和政府承诺等。”

例如,巴基斯坦政府通过提供长期购电协议和电价保障、税收减免等政策吸引电力投资,使丝路基金投资的卡洛特水电站项目能够享受到相应的政府保障。此外,为了给中哈产能合作基金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丝路基金正在努力推动哈萨克斯坦政府给予专项基金投资股息收益免税安排。在丝路基金投资入股亚马尔项目时,受到俄罗斯关于外资持股战略性项目上限有关规定的限制,中俄双方政府为此专门签署政府间协议,保证丝路基金投资顺利完成。金琦认为,这些政府层面保障投资收益、管控风险的措施,能够有效地提高项目的盈利性和安全性。

在项目投资决策并出资后,丝路基金项目团队则将严格按照投资合同和管理规划落实对项目的管理,确保各阶段投资收益的实现,以及对项目运营风险的及时识别和有效控制。丝路基金还通过参与项目公司董事会,参加项目的后期运营,敦促投资主体和运营方履行投资合约,遵守国际规则和投资所在国社会文化和法律法规,与投资主体共同履行在环境保护、劳工权益、就业政策、产业保护等各方面的义务,降低政策风险,避免不当行为造成的损失。

当然,“丝路基金也针对不同类型的项目设计了相应的合理的退出机制。其中,商业性较强的项目通过上市并达到投资回报预期要求后退出;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选择在项目建成并运营后,通过向当地政府转让、企业主体回购、公开上市、股权转让等方式退出。”金琦如是说。

推动“一带一路”多层次合作

“一带一路”建设投资需求巨大,投资合作市场广阔。金琦指出:“丝路基金坚持与国内外各投资者优势互补,拓宽投资合作渠道,推动‘一带一路’多层次投资合作。”

金琦告诉记者,目前丝路基金已与30多个国家(地区)的政府部门和20多个国家的驻华使领馆、代表处建立了工作联络,与包括IFC、EBRD、EIB、亚投行、金砖银行等多个国际多边机构或平台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合作,与若干重点行业中的中外领先企业建立起了稳固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开展项目筛选和投融资、加强信息交流和经验分享、共同设立基金等方面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基础,丰富了“一带一路”的投资合作模式。

通过发挥丝路基金作用,投融资支持“一带一路”建设也取得了明显实效。金琦结合宏观、中观、微观进行了分析。她认为,丝路基金从宏观层面看,投资支持的基础设施、资源开发、产能合作等项目促进了“一带一路”建设与所在国发展规划紧密对接,促进了区域内互联互通和所在国巩固发展基础、加快产业升级、并分享中国经济发展成果。从中观层面看,股权投资推动产业资本“走出去”在国际市场优化配置,从而进一步支持带动了我国产业链升级和装备出口。从微观层面看,由于我国企业作为“走出去”主体,仍然存在投资经验不足、对国际市场不熟悉、经营管理不足、转型创新动力欠缺的问题,丝路基金的投资发挥了有效连接“走出去”企业与国际市场的作用,利用投资机构的专业优势,帮助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尽快熟悉国际市场,以国际标准和规则提升投资运营行为。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和全球化发展逐步形成新的格局,丝路基金将面临更大的机遇和挑战。金琦早已在心中为丝路基金规划出美好的未来,即成长为“一带一路”建设规划的执行者、国际产能合作的助力者、企业国际化经营的支持者和国际股权投资领域的探索者。

在采访的尾声,金琦对记者说,丝路基金的发展愿景是,通过不断探索和完善投资理念和实践、创新投融资模式、优化投资布局、提升投资质量效益,拥有一支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直投人才队伍,在行业内树立起一流的口碑和品牌,并逐步成长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投融资平台,为“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对接中国资本和产业、促进生产要素开放和互补发挥纽带和催化作用,在实现基金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更多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共同推动全球化新格局惠及更多地区和人民。

(来源:中国金融家)